一、依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4年3月10日海洋教育字第114000491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以及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
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請各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旨揭計畫,相關推薦對象、辦理期程及受理方式等重要資訊,詳見附件計畫內容。
四、請欲推薦參獎者,依本計畫規定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推薦資料」,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收。
五、如有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瑋倫小姐、郭佳玉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4、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