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7日臺教學(二)字第1130101013A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海洋委員會114年編列旨案補捐助經費計新臺幣80萬元(本案執行經費俟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倘114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預算金額,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倘貴校有意願申請,請依補助原則說明(詳如附件)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15日或海洋委員會114年度補捐助經費用罄為止,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舉辦起始日30日前,函文海洋委員會提出申請(以海洋委員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
四、檢附「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及相關申請附件各1份。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海洋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281&parentpath=0,7,113)查詢。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海洋委員會承辦人翁先生,電話:07-338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