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1144號書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參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二)參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3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三)報名方式:
1、教育局推薦:由本局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
2、自行報名:
(1)本局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四)本市報名學校送件時程:即日起至114年5月30日(星期五)截止,報名學校請將報名相關表件正本各1份、方案內文書面資料1式2份,並彙整為電子檔光碟(Word、PDF)1份,一併以掛號郵寄送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七賢國中(地址:80457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美術東三路110號)教務處黃彥樺主任收,並註明報名「113-114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以郵戳日期(114年5月30日)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及創新教學理念、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及學生素養學習成效及評估五個項次予以評分。
(六)獎勵方式: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1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率應在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114年「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
(七)前開選拔計畫、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可逕至相關網站下載:https://reurl.cc/8vGGmd。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七賢國中黃彥樺主任,聯絡電話:07-5559329分機12或本局國中教育科林廉傑教師,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40。